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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推行
来源:厦门婚庆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12  
导报讯    为了尽量避免不断上升的家装市场纠纷与投诉问题发生,自10月15日起,由厦门市工商局和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联合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已在厦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行,有关部门分别在厦门新景建材城、吉家·家世界、阿里山家庭装修市场等商家相对集中的地方举行了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旨在将家装新合同能更加深入人心。作为厦门首家集成家居服务商的上帅家居购买了首份示范合同文本,新景装潢中心则代表家装企业签订了我市首份示范合同。由于家装新合同中详细规定了装修双方责任与义务,有助于消费者避免“合同陷阱”,将有利于从源头上规范厦门家庭装修市场。

    据了解,新的《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共有16条内容和10个附件,在施工材料、施工图纸、质量标准、工程监理、工期延误、工程变更、工程验收和保养、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义务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消费者在签订该合同时,可以对家装全过程和家装应注意的重要事项做到心中有数,不必担心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对自己不利,甚至掉进对方设置的合同陷阱里。

    厦门市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严立群表示,争取用一年的时间过渡,一年后各家装企业都要废止原先的合同文本,统一使用新印刷的《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商部门将对此类合同文本的推行予以行政监督,今后家装企业如果不采用该示范合同文本而与消费者发生了纠纷与投诉问题,该部门将严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人表示,该示范合同文本的正式启用,象征着我市家装行业的管理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标志着我市家装市场朝更加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有合法的合同来有效约束和管理。作为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有责任通过行业自律营造行业诚信经营氛围、引导市场良性发展,把以往不良经营者造成的市场危害扭转过来,并呼吁家装企业和消费者都来使用《厦门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树立“守合同、重信用”的行业风尚,使消费者得到安全优质的服务。据悉,厦门市建筑装饰协会将负责该示范合同文本的统一销售和管理。 (责任编辑:郑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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