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族家庭属下父系制,女子一般从夫居。佤族青年男女结婚前,男子要为女方家干一段时间的活,少则几个月,多则一两年,以作为对娶走女方姑娘的补偿。这种形式带有从妻居到从夫居过渡的痕迹。

青年男女结婚一般都选择在农闲季节:一是在农历四月,即佤族举行砍牛尾巴祭祀活动到盖木鼓房前这个月内;二是九月至十二月之间,从修完房屋晒台到祭祀水鬼这段时间内。佤族姑娘出嫁,父母要为她准备嫁妆。嫁妆主械有衣服、被盖、纺织工具和生产工具。姑娘出嫁时所戴的银器饰品一律不陪嫁,而是采取借戴的形式,借戴一两年后归还娘家,要不就由新郎家出钱购买。
佤族男女青年
佤族的结婚仪式比较简单,婚期共三天。第一天,男女双方各自请本寨的乡亲们来吃一餐酒饭。第二天,男方给女方家送去聘礼,聘礼中含有部分现金、部分结婚用品和送给女方家的礼物。第三天,父母牵着姑娘的手欢欢喜喜同迎亲队伍一起送到男方家。新娘来到男方家后,由魔巴杀鸡看卦,并对新婚夫妇祝福。
历史上,佤族部分地方保留有抢婚的习俗:男方乘姑娘在外劳动之机,邀约伙伴把姑娘抢回自己家里,然后再举行婚礼。这种习俗现已鲜见。佤族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历史上也有多妻的现象,在一夫多妻家庭里,大老婆在家庭中没有特殊地位,小老婆也不受歧视。
过去,佤族也有转房的习俗。丈夫去世妻子可以转房给弟弟,如弟弟已婚,经嫂嫂和弟媳同意,亦可转为弟的小老婆。如女方不愿意转房,也可另嫁,但必须由新夫家付聘礼给亡夫之弟或同姓家族。夫妻不和,也可以离婚,但若为男方主动提出,则不退聘礼;若女方提出,则要退回聘礼。
夺手镯求婚
云南沧源一带佤族姑娘求婚时,可以在平常各种公开活动的场合里寻找机会夺去姑娘的项圈或手镯等装饰品,以示对她有意求爱。在男子动手抢夺时,姑娘不论是否同意他的求婚,都要大吵大闹,故作反抗,这种习俗当地佤族语称为"独特然术"。抢夺装饰品后的三日之内,如果女方不来男家索取,即表示同意男方的求婚。这时,男方立即托媒人到女方家就聘金彩礼等有关问题进行磋商,并议定结婚的日期。
劳动持家是根本
在过去,佤族的男青年向女青年求婚虽然需要给女方送去很多彩礼。但是,结婚时仪式则比较简单,也没有花费很多的钱财设宴招待宾客。只在自家以简单的饭菜招待双方亲友以及本寨的头人,婚仪由头人主持。有的地方,新娘一到,即由新郎带领去田间地头游转一周,做些象徵性的生产劳动。表示这一对新人从今以后将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有的地方则由头人利用宴会,当着双方的亲友和全体来宾,向新婚夫妇询问基本情况,如是否自愿、是否相爱等等,然后讲话。大意是希望他们婚后和睦、互敬互爱,勤俭持家,努力生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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