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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民政局:此消息纯属讹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4  
 "听说新《婚姻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结婚登记年龄改为男26周岁、女25周岁。”连日来,本报记者接到多名市民咨询《婚姻法》修改一事。记者采访赣州市民政局得知,国家并没有出台什么新《婚姻法》,更改法定结婚年龄的消息纯属讹传。

  近日,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居民陈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居住的地方大部分邻居都议论说《婚姻法》修改了结婚登记年龄,男的改为26周岁,女的为25周岁。而南康市的小肖则向记者说,他在网上都看到了此类消息。

  3日,记者通过上网搜索发现,在生活酷6家族、齐鲁茶座、唐山论坛等一些网站论坛上看到了据传新《婚姻法》更改男女法定结婚年龄的消息,引起众多网友跟帖询问消息的准确性。

  当日11时许,记者就此事向赣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谢科长求证,她表示,目前并没有所谓的新《婚姻法》出台,更改男女结婚登记年龄的消息也纯属讹传。《婚姻法》目前规定,男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的不得早于20周岁。记者李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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