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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烟花庆贺朋友结婚,没想到却烧掉了一个综合市场。5月10日下午,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失火罪判处因燃放烟花引燃了温岭布头交易区及综合市场火灾的责任人叶小勇有期徒刑两年。
2006年10月7日晚上,为庆贺朋友王瑾结婚,叶小勇燃放烟花,不慎引燃了温岭布头交易区及综合市场,过火面积2000余平方米,导致199户216个摊位被烧毁,商住两用楼的93户住户的房屋成了危房无法居, 当晚10时半左右,叶小勇和金雨闹完洞房后,还不过瘾,又从新人家中各搬出一只“满堂红”烟花,在边上的东门南路燃放。这里距离商住楼入口只有两米都不到,距离东门南路边上的综合市场交易区也不到50米。而烟花顶部印的燃放注意事项,载明该产品系高空礼花,燃放时必须选择空旷平地,离开人群、高层建筑物、易燃易爆物品50米外。 叶小勇先点燃自己搬的烟花,然后去帮金雨点,没点燃,金雨自己点燃了。两只烟花燃放后,叶小勇便回了家。当晚10时50分左右,综合市场布头交易区突然起火,过火面积2000余平方米。后经消防部门奋勇扑救,火灾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第二天,叶小勇向温岭警方自首。
经台州市消防支队认定,起火原因是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燃塑料薄膜、衣服等可燃物。叶小勇作为烟花直接燃放人之一,在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可能引起火灾的不安全区域燃放,对本次事故负直接责任。烟花检验报告表明,这种烟花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叶小勇燃放烟花时没有按照规范操作,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对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造成了严重的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金雨目前在取保候审阶段。

当时火灾现场
事件链接:
2006年10月7日22时54分,台州温岭市东门路一综合市场发生火灾,台州、温岭公安部门奋力灭火并成功救出11名生命危在旦夕的被围困居民,但延续4个多小时的冲天大火将市区东门路综合市场烧得面目全非。
当日10月7日22时54分,温岭市消防大队接到110调派指令后,立即出动4辆消防车22名官兵前往扑救。 由于市场内摆放了大量易燃物品, 6分钟后他们赶到现场时火势已经很难控制。温岭消防大队随即调动城北、横峰等地11支专职消防队到场扑救。台州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情况汇报后,及时调派椒江、黄岩、路桥、玉环和临海五地公安消防队及专职消防队参战。
28辆消防车158名消防队员历经4个半小时的奋力扑救,综合市场上部商住楼内86户居民全部快速安全疏散,11名被大火围困人员在第一时间成功救出, 据初查统计,此东门路综合市场面积约为3450平方米,有216个摊位,底楼为市场,主要经营副食、百货,上为住宅楼,共4幢8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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