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某社区的居民提起勒死亲生父亲的小陈,就满怀同情,他们认为法院人性化的判决挽救了小陈,也挽救了这个不幸的家庭。
昨天上午,集美区综治办会同集美区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对小陈杀父案回访,并就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召开座谈会,一致肯定了法院的人性化判决。小陈的妈妈对记者说,感谢法院给孩子重新做人的机会。
各方请愿担保 挽救杀父少年
2005年10月7日晚,集美某村的周某酒后又无故打伤妻子林某,小陈陪同母亲林某到医院治疗。回家后,当晚9时许,周某又继续殴打妻子,小陈劝解无效,取来一根布绳,套在父亲周某的脖子上,双手紧拉两端,导致周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当晚11时53分,小陈让母亲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附近等候民警。
2006年4月7日,集美区法院判处小陈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当年经办该案的宋法官告诉记者,被害人周某好逸恶劳,1990年因盗窃被判刑一年,刑满释放后就再也没出去做工,一天到晚只知道喝酒,没事就打老婆。林某则吃苦耐劳,每天早晨三四点钟去岛内贩运货品,拿到市场上卖,晚上八九点才回家,她要养两个小孩及周某,一天没睡几个小时,非常辛苦。
法院收到村委会及家长理事会近三百个村民的联名请愿书。请愿书声讨了被害人周某的“种种劣行”,请求挽救“一个被父亲蹂躏的家庭”,挽救“为保护母亲无奈杀父的孩子”,并表示全村愿作孩子的担保,帮助教育他。替小陈求情的,还有被害人周某的亲哥哥。
学校也证明小陈一向品行端正懂事,希望“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处罚”。
同学歧视 复课1个多月后辍学
法院严格依法审查案件:首先,小陈长期遭受父亲的迫害,心灵受到极大创伤。其次,小陈是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最后,小陈在案发后自首,且真诚悔罪。基于上述原因,法院判处小陈缓刑三年。
法院还专门联系小陈原来就读的学校,促成学校免费让小陈复课。宋法官很遗憾地说,因为同学的歧视,小陈复课1个多月后,就离开了学校,回家帮助母亲做生意。
现在,小陈上午就帮母亲看一下摊子,下午则到一家运输公司做工,家里的经济状况慢慢好转,去年6月份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还盖起了楼房。
谈到儿子的心理状况,母亲还是很担忧,“毕竟是杀了自己的父亲,小孩的心理压力还是很大。议论的人也蛮多,我都担心这样会影响他娶老婆。”
母亲希望通过晚报告诉那些存在家庭暴力的家庭,如果夫妻俩真的过不下去,干脆就离婚吧。如果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可能害了孩子。小孩是无辜的,这起案件的罪魁祸首是家庭暴力。
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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