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网讯 她是身怀五甲的孕妇,她原本善良、通情达理,因一时的怒气,她杀死了丈夫。法庭上,31岁的她含着眼泪,沉痛地读着忏悔书,长达半小时,并请求法庭判处自己死刑。
2007年9月17日20时许,身怀五甲的薛琴与丈夫凯君在湖里区一出租屋内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扭打撕扯。打斗过程中,薛琴持水果刀刺中丈夫左大腿,一刀致命,丈夫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庭上,凯君的父亲老泪纵横,“我们夫妻含辛茹苦把儿子扶养成人,让儿子从农村走进厦门特区,并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我们为儿子骄傲,儿子有出息我们老来有依靠。”但不幸发生了,“我恳请法庭依法从重追究儿媳妇杀死丈夫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我们49万余元。”
恋爱同居10年
法庭上,薛琴的代理律师辩称,薛琴的罪行决不仅仅是她个人的原因造成的,而是她和丈夫背后的两个家庭干涉其自由婚姻的恶果。
薛琴和凯君恋爱并同居10年,期间分分合合不知多少回,其原因不是他们感情不好,也不是第三者,而是因为凯君的家庭始终不接受薛琴,而薛琴的家人也认为女儿丢尽了他们的颜面。
当然,站在凯君家人的角度,善良的薛琴也完全可以理解:凯君从农村考上大学,如今在城里拥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他承载着全家人的“希望”,至少不应当娶一个没学历、也没正式工作的儿媳。
薛琴从没抱怨过凯君的家人,所以每当凯君迫于压力和她分手时,她总是默默地含泪回到老家;家人不能接受她时,她就搬到一个她认为凯君找不着的地方。但因感情深厚,凯君最后总能找回深爱的薛琴。
婚姻没有家人祝福
两人最后终于走到了一起。然而,得不到家人的祝福,这对年轻夫妻身心疲惫。
“家人的不认可和经济压力像两座大山一样压在我们身上。”薛琴叹道,经历种种挫折,凯君变得越来越敏感脆弱,脾气也变得越来越暴躁。一旦惹怒了他,他轻则用拳头把她打得鼻青脸肿,重则踢她肚子或抓住她的头发往地上撞。
QQ聊引争执
案发那天,薛琴和妹妹正在聊QQ,薛琴忍不住把自己的委屈向妹妹诉说,身边的凯君看到姐妹俩的聊天记录后十分恼火。但薛琴却下意识地继续敲出这些气话:“我不会让他白白欺负,如果他还跟以前那样表现不好,我就跟他同归于尽”。
薛琴说,自己的初衷是希望凯君了解自己的感受,期待凯君能更加疼惜自己,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婚姻生活。
可万万没想到,这正是导火线!凯君开始摔碗摔盘子,薛琴也随即大吼了一声:“还要不要过了。”此时,恼怒的凯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将薛琴压在床上猛卡住其脖子。“被激起的自尊让我一味跟他顶撞”,反复挣扎中,“我还自作聪明地拿起身旁的水果刀,下意识地想吓唬和警告丈夫。”薛琴说,这一切似乎毫无作用。
慌乱中杀夫
薛琴把刀尖朝向自己的身后,站在离凯君3步远处大声哭喊着:“你是不是不想过了,别再逼我了!”可凯君还是手持椅子冲了上来,慌乱中那把刀刺中了凯君……
薛琴急忙拨打120求助,可凯君却永远离开了人世。经法医鉴定,凯君是左髋部遭单刃锐器刺创,致动脉破裂引发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庭上求死刑
“在我内心深处,我早已给自己判了死刑,就因为一次冲动,我失去世界上最爱我的最亲的人。”
薛琴说,她和凯君是真心相爱的,落得如此结局,但愿他们的悲剧能警示世人。
薛琴在作最后陈述时表示:“站在庄严的法庭上,我向丈夫的家人表示深深的道歉,我不奢求法庭给我重生的机会。”
法院判了7年
厦门中院认为,薛琴和凯君是夫妻关系,薛琴因琐事与丈夫发生争执,导致持刀捅伤丈夫致死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薛琴主动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案发时,薛琴主动拨打120救助丈夫,也考虑到本案是因其丈夫家庭暴力和家庭矛盾引发等具体情节,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赔偿公婆48.2万元。
■文/本报记者 郭桂花 通讯员 吕秋收
■漫画/朱利军